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诉讼时效的分类
  依据我国的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可分为三种: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法律对一些特别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情形有: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期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坏的。
  另外,法律规定涉外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指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从侵害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一)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开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但如何界定权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呢?司法实务中多采用被学说概括的如下几种确认之法:
  1、未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债权人请求时起算;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期限届满时起算。
  2、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时起算,因为条件成就前,其权利尚属不可行使的期待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请求权发生的事实性质而定:
  (1)对于因债务不履行而生的债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不履行时起算。
  (2)对于因人身受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对于其他的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利受损害及侵害人为谁时起计算。
  (二)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继承法等法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最长容忍期间的起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开始,完全把期间客观化,不考虑当事人主观状态。
  三、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一)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综合上述内容可知,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有一套严格的规则,在不同的案件中,依据案件的法定刑期不同,也有不同的适用法则,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20年则不予保护,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起诉离婚期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


·网络诈骗是什么?
      网络诈骗是什么,网络诈骗要怎么防范?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通过网络购物、工作都是可以大大节约时间,使人们有更多的时间用于......


·哪些情形可向法院进行国家赔偿的申诉
      我们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但有些时候我们用法律手段申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遭受到了错误的法律裁决,使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我们该怎么......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我们知道它的意思就是由拥有土地的农户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组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


·代书的见证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


·女方怀孕后离婚孩子合法吗?
      女方怀孕后离婚孩子合法吗?女方怀孕后离婚生下的孩子也是合法的,因为女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怀孕的,不过在已经离婚了的情况下,办理孩子的准生......


·股东知情权的救济途径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提起在行使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知情权诉讼之前,需要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拖欠工人工资几年无效
      一年,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需承担还债责任,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根据《民法》(于2021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