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对象包括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对象包括哪些
  
  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2、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中受该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
  
  (4)产品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具有新颖形状的冰杯、降落伞等。
  
  3、产品的构造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4、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5、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是对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的一般性定义,而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具体审查标准。
  
  因此,在初步审查中,对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的”、适于实用”的一般性要求,审查员通常仅需根据申请文件的描述判断其相对于背景技术是否作出了改进以及能否在产业上应用并产生有用的效果。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有多长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法律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三大类型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发明创造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专利性质存在差异,我国对不用类型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规定也不一样,其中对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保护最长期限为10年,而对发明创造的最长保护期限则为2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


·注册资本的缴纳形式有哪些?
      注册资本的缴纳形式有哪些?一、注册资本的缴纳形式有哪些?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


·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
      刑事诉讼过程会涉及到很多当事人,包括控告人、被害人、公诉人等。而控告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犯罪活动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院立案的材料来......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一审阶段: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有满足了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离婚要求赔偿的条......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在交易中,有些人由于对产品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该产品,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误解。那么,在法律上,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究竟包括哪些呢?此外,......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国家在劳动法中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以保障女性职工劳动权益。最新劳动合同法关......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是不用对罪犯进行羁押的,相比之下罪犯的人身还是比较自由,但此时需要罪犯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在考验期内不能再犯新罪。那要是......


·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
      一、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对罪犯裁定减刑不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因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本身就可以折抵刑期,不算是减刑。《中华人......


·对于那些没有钱购买住房的人,一般都是选择租赁房屋来满足自己的
      对于那些没有钱购买住房的人,一般都是选择租赁房屋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这尤其在外出打工的人身上体现的明显。不过需要注意,即使是出租房屋也是有......


·犯罪行为未遂如何处罚?
      犯罪行为未遂如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