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民事主体若收到律师函怎么办?

民事主体若收到律师函怎么办?
  
  一、民事主体若收到律师函怎么办?
  
  民事主体若收到律师函可以不予理会,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
  
  当然,律师函中又能会传达当事人催告、拒绝、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这些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对此谨慎评估。
  
  二、律师函的制发流程
  
  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正规律师事务所操作必须签署合同及签署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
  
  3、收取律师代理费
  
  4、听取客户的陈述及查看证据
  
  5、做必要的调查取证
  
  6、承办律师起草撰写
  
  7、主任律师审查
  
  8、客户确认无异议
  
  9、承办律师签字、加盖律所公章
  
  10、寄送律师函
  
  三、催款律师函费用是多少?
  
  催款律师函一般比较简单,费用比较低,一般是500元-800元左右。
  
  发律师函的目的其实是一种警告,一种告知,是跟对方单位说,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选择的维权方式有很多种,对方单位起到一种良好的效果。
  
  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理,以法律事实,动之以情,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若是民事主体的权益由于其他的主体实施违法行为而受到侵害,那么可以聘请律师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另一方主体此时可能会受到律师函。认为自己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此时可以不管收到的律师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房屋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么规定的?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开车出行成为人们回家或出去游玩的最好选择,但是这种选择带来的危险也是巨大的。春节期间,高速路上多车相撞的事故举不胜数,最严重的四十多辆车......


·在我国孩子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么?
      现在家长们就是平时看见有其他的小孩子动手打自家的孩子也会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有的时候虽然说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也是比较正常的,但是如今在学校,学......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
      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包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一、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符合......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遗失物品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人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做事情的话会比较匆忙,在这种环境下就容易丢三落......


·申请执行期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现行规定,早就摒弃了以往不公平不公正的做法。那就是不再区分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从而确定不同的申请执行期限。这是非常明显的差别对待,违反了法律面......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首先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1、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