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有: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请求人无过错的情况。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如果有相应的情况发生的将会视为其中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并提出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法院会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对于当事人的供词作为参考,决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有: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请求人无过错的情况。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如果有相应的情况发生的将会视为其中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并提出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法院会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对于当事人的供词作为参考,决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高速路倒车出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高速路倒车出事故逃逸怎么处罚?高速路口倒车,会被扣12分,罚款200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
·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
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对子女的影响主要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容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
·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应该如何办?
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应该如何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没有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或取消。相关司法解......
·法人的人身权利有哪些?
法人的人身权利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