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劳动者人身伤害的保障,一直都受到劳动者们的关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劳动者人身伤害的保障,一直都受到劳动者们的关注。因为一旦发生工伤就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所以了解工伤报销范围与赔偿种类对于每一位劳动者都十分有意义。下面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
  
  一、工伤报销范围
  
  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的三天内要将所在单位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种类
  
  (一)工伤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报销范围主要是包含因工伤而引起的住院与治疗费用,同时,对于因为工伤引起的需要赔偿的事宜还有很多赔偿种类,比如工伤医疗费、工伤误工费、工伤护理费几大类。而目前用人单位大多不会主动全部赔偿,所以您可以了解此类知识以备不时之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


·摩托车驾照怎么考
      摩托车驾照怎么考报名准备材料:考取摩托驾照和汽车驾照一样,都需要先在驾校报名,本地户口的学员需提供身份证、8张1寸免冠白底照片并进行体检(费......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


·零包贩毒一般判多久,时间是多少
      贩毒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尽管我国公安机关对此严厉打击,但是依然屡禁不止。近年来,零包贩毒这种新型犯罪手段频出,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不小......


·一、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劝退和开除的区别主要就是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怎样才能不离婚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不可以,涉嫌犯罪,重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基本模式,就是复议范围的法律规定模式或基本标准,依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何种行政纠纷可纳入行政复......


·一个企业想要良好发展不断壮大,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制定规范的工
      一个企业想要良好发展不断壮大,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部门各个职位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等等,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执行相应的......


·未成年侵犯成年人名誉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未成年侵犯成年人名誉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未成年侵犯成年人名誉权一定会需要支付高额的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