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欠款诉讼时效也一样。
  二、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如果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许可的途径,说服或者采用一些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具体地说,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针对诚信与否的不同债务人,可以分别选择下列方案实施:
  1、对帐的办法:将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载明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在原来的借条或欠单上重新延期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千方百计力争债务人偿还哪怕极小额的款项,然后在收款收据上双方签名确认,等等。
  对于合同欠款纠纷来讲,此时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应该三年,而最长保护不超过20年,并且实践中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点可能不同,至于合同欠款诉讼时效起算点应该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商标续展要提供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聚众赌博怎么处罚 如何处罚聚众赌博
      一、聚众赌博怎么处罚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文一: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


·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户自己房屋被政府征用,政府给被征用住户建造的用来保障住户的居住权的一种补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其买卖受法律、......


·结婚收彩礼
      结婚收彩礼,是我国相关法律并未规定的一种民间习俗。虽然,在道德的角度,全社会都大力提倡不以彩礼的多少来看待婚姻,但是,在我国一些经济较为落后......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建筑的项目完成的时候都是需要经历一道严格的质量检测环节才能够算是竣工,但是其质量的验收不能仅仅是单个部门参与......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


·员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用人单位如果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1、治疗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是犯罪,造成损伤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