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请律师辩护会上当受骗吗?

请律师辩护会上当受骗吗?一位优秀的律师,最主要的就是在接受委托后,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即可。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当犯罪嫌疑人做出违法行为后,是一定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的,同时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那么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服务时,也会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诉讼等金额来确定律师费用,具体的律师费用也可以通过双方来协商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一、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违约的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新民法总则112条身份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112条身份权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是日常处理人们民事纠纷最经常用......


·离婚可以分配娘家的财产吗?
      离婚可以分配娘家的财产吗离婚后告故意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残疾人作为我国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在很多方面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实现。国家为了能够保护好这些人群的权利,采取......


·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是什么??一、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目的不同,行为故意内容不同。民事欺诈行......


·哪些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
      哪些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一、哪些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
      一、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死刑减刑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