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刑诉中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中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诉中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刑诉中审查起诉的期限在我国的相关制度中有着严格的约束,最长也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规定审查的期限,主要是为了提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审判效率,必须要保证高效、准确、专业,不得消极怠工有所拖延,这是作为国家政府机关应当具备的能力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一、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重婚者与小三分手也可以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


·失职渎职构成要件有哪些?
      为了使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会聘请有能力的人成为国家机关的职员,这些职权一般都享有较高的职权,这些职员都应当以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己责,但是......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者是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当然,前提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呢?为了避免......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借款的主体有很多方面,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款,有公民与金融机构间的贷款,有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这些借款行为一般......


·一、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离婚财产?
      一、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离婚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借款借条收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借条收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款借条收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款借条收条的区别主要如下:1.定义的不同(1)借条,是借款的凭证,是借款人(债务人......


·一、员工犯法了,解除劳动合同影响吗?
      一、员工犯法了,解除劳动合同影响吗?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四)项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项的规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单方......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