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确定。(有的民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只有一名)2.意思表示明确。(有的民事行为只须一个意思表示,比如抛弃动产;有的民事行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比如买卖合同)3.标的确定。标的是行为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要将标的与标的物区分开来,标的的外延比标的物的外延广阔,即标的物是标的的物化。比如汽车,房屋等;而标的可以之权利或者义务等)。《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总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只要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就可以,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自己要咨询专业的人员,在法律上提供充足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一、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


·股东协议怎么写 有哪些重要条款
      股东协议怎么写有哪些重要条款一、股东协议怎么写有哪些重要条款股东合作协议应对以下四大重要方面做出规定:1、公司出资公司作为法人实体......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


·有扣分的违章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车辆,那么驾驶员也会在考取驾照时通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如果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了违反交通法的行......


·离婚了抚养权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了抚养权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一、什么是贷款转让所谓贷款转让,是根据银行间市场需求而开发的一项新的交易品种。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起诉离婚怎样受理条件是什么?
      如今,当夫妻感情出现严重裂纹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这样比较彻底,不会遗留下什么问题。当然,不是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


·一、协议离婚后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可以吗?
      一、协议离婚后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可以吗?可以要求;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在我国国家缓刑能工作吗?
      一、在我国国家缓刑能工作吗?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