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而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2、夫妻个人债务:
(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行政,依......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是可以做的;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遗有外伤性精神障碍的,至少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这个精......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我国要设立公司法和通过其他法规来对创办公司以及公司经营做法律约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为了规避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的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问题。比如说......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等多久?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等多久?在诉讼案中,如果当事人觉得法院对此事件不具备管辖权的时候,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如果一旦这个异议被驳回,那么此当事......
·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抵销应该怎么做?
内部债权债务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所产生的交易,收付款等项目。他们属于同一单位。所以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也会简单很多,那么公司内部债权债务......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哪些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
·仲裁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撤销
仲裁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
·公司法人成为失信人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法人成为失信人的影响是什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被法院执行为失信人的话,失信人一般主要是指在履行自己债务的时候,明明就有偿还能力但是却拒不......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一、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没有公证的效应,不公证也能生效。公证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为了加强法律效力,最好办......
·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
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
·3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3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0个月=51020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