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非法集资案共犯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案共犯该如何处理按照集资诈骗罪论处,根据犯罪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决定判刑标准。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主犯,要承担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一切法律后果或者重要后果、主要后果,所以判刑最重。从犯,则根据本人在本案中所发挥的作用和个人涉案金额决定刑罚标准。《刑法》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非法集资的处罚是较重的,因为涉及经济犯罪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更为重要的是直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损失,除此以外自己经济损失还无法追回,所以自己在生活中要注意此类问题,一旦上当,后果就会较为严重,即使有关的犯罪分子被处罚,依据无法追回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被吊销企业法......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被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


·协议离婚确认抚养权的原则有哪些?
      协议离婚确认抚养权的原则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一、租房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租房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租赁当事人网签租赁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完善租赁平台建设,......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很多时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为依据的,此时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


·毒品要多少证据才能判刑
      买卖毒品案件,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


·报了一次划痕险保费涨价吗?
      报了一次划痕险保费涨价吗?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


·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
      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几年都算自动离婚,即使终身不见也不能算是自动离婚,法律规定分居两年视为威情破裂,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