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假结婚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假结婚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般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要领了真的结婚证,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就认定了两人的夫妻关系。
  
  强奸罪是指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但是要注意的是,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这里就面临了一个尴尬问题,那就是取证难,也算得上是法律的漏洞,比如说提取证据时,一般以精液、指纹、血迹、头发、鞋印等为由有效证据来判定男方是否与被害人发生过性关系,从而来判定他是否构成强奸罪,但由于是夫妻关系,以上这些证据却不能有效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构成了犯罪,属于事实证据不清,按照现在“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犯罪嫌疑人是很难被定罪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利用这种特殊的关系,如果没有使用这种关系,双方完全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则不以强奸罪论处。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
  
  (2)强奸罪在客观上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构成强奸罪的最关键的环节。也就是是否违背妇女意识和其发生性行为,是认定强奸罪的关键。在实际案例中,有妇女事先表示同意,但行为人真正实施行为时,妇女则明确表示反对的。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进行区别。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女子也可以构成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等其他罪名论处。
  
  在我国新婚姻法当中本身就规定的夫妻之间是有相互履行义务的这种责任的,而这里的义务也包括性义务。大家要知道,法律上没有假结婚和假离婚,就算当初两个人协商好的这种结婚只是做给其他人的一种表现,但是领了结婚证以后就不是以当初的约定为准了,如果是夫妻之间发生的性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成强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


·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从步入婚姻的当天起,就要共同将婚姻经营好,如果确实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那么在离婚时也应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及房子归......


·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等进行争取和确定,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拿到孩子抚养权,则需每个月出具一定的抚养费,但对方没有按时给抚养费......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


·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
      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一、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


·贩毒140克会被判多久?
      贩毒140克会被判多久?一、贩毒140克会被判多久?会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具体要根据犯罪行为人贩卖的毒品的种类来确定,但是也有例......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重婚罪,......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的分割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差不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