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商标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
  
  
  1、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2、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3、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4、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4、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7、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二、什么是商标和商标的作用?
  
  
  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应当经过商标局的允许之后才能进行正常使用。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商标也是商家的一个消费引向,便于消费者进行购买商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了一些规定,但......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我国允许变更合同,但此时也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话,自然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变更了合同之后,其实也会涉及......


·一、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确定?
      一、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确定?律师收费标准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


·重伤害包庇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一、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火灾损失不是国家赔偿,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非婚生子女由生......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和......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


·如何进行网上在逃人员查询2023?
      如何进行网上在逃人员查询?一、如何进行网上在逃人员查询网上在逃人员的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进行查询的,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