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二、集体商标可以转让吗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了吧。商标转让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稍有不慎可能导致转让失败。而此时办理商标转让的也需要了解清楚其中的注意事项,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汽车违章处罚有哪些规定?
      汽车违章处罚有哪些规定?违反限速规定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


·医疗责任险是强制险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医疗责任保险强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保险内容是什么?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执业证明、责任人的资......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借条也可以委托别人写,但借条上签字的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温费多少钱浙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温费多少钱浙江?我省尚未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参照以下颁布的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


·公安局录口供注意什么?
      公安局录口供注意什么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具体如下:《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