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

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不一定侵权商标,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及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给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之规定,该早教机专卖店虽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李女士仅因孩子不喜欢欲将所购二手物品转卖,并无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并未构成侵权。二、商标侵权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证据交换。5、开庭审理。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卖二手货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才可以实施,从而卖二手货也是很容易构成商标的侵犯,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所以,不管是以什么形式来卖货都需要从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不然的话是很容易引起犯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内容有哪些?1.总则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口头催要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口头催要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一、口头催要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口头催要诉讼时效中断具有法律效益。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


·一、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必须报警吗?
      一、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必须报警吗?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必须报警,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


·指定监视居住不得是什么场所
      指定监视居住不得是什么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


·60岁以上老人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份证、双双到民政局补办,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开委托函后方可办理。也可以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一、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吗?中标后一般是不可以更改合同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