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夫妻之间查看个手机就侵犯隐私了吗?

夫妻之间查看个手机就侵犯隐私了吗?夫妻之间看手机不一定构成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侵犯隐私权认定标准有: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二、夫妻之间存在个人隐私吗?夫妻之间肯定是存在个人隐私的,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且这个秘密与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无关,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对于个人隐私的侵犯,显然是违反了法律中个人隐私权的规定,公民的隐私权,是不可以被随意侵犯的,但是涉及到夫妻之间的相关情况认定和处理,是难以在法律层面上进行处理的,但如果个人可以举证另一方的侵权行为则可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朋友代签可以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到底有哪一方承担责任的依据,签字就代表你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现实中有这样的情况,当时自己......


·黄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黄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黄山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有的购房者发现,在实际交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与当时买房合同中约定的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实际面积是多了还是少了,总是会产生一定的争议的。......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根据我国最新颁发的《民法典》的规......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我国目前无法对非法集资进行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定性为非法集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一、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1、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会受到的惩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哪些亲属可以继承房产?
      哪些亲属可以继承房产?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亲属可以继承房产,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


·关于立案标准
      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一、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股东资格认定的几种方式(1)理论上的几种方式。对于股东资格如何认定的问题,......


·私闯民宅打人怎样写起诉状?
      私闯民宅打人怎样写起诉状?(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


·法院审理案件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案件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