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度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容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二、法定假日加班后安排补休的,还发加班费吗1、按现行的规定,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补休,但是法定假日加班要支付三倍工资,而不能补休的。实践中,法定节假日就算安排了补休,也还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袭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百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什么条件符合重婚罪2023
      一、什么条件符合重婚罪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所要缴纳的医药费是不是要由肇事者事先垫付,从法律我们得知是没有强行的规定的,也就......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我国刑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


·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在开庭之前可能还一直坚持否认诉讼指控的犯罪行为,当律师开始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的时候却又在审判的过程中承认了所有的行为......


·单位招童工犯法吗,雇佣童工违法吗
      中国现在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力的慢慢流失,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招童工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单位招录童工的行为是否犯法呢?今天我......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的材料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多久?
      商标侵权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多久?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既然商标权人明明知道有人侵权却又置时效于不顾,不及时采取措施,自然应当......


·什么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不用分割?
      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不用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
      减刑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强调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而并非是嫌疑人或被告人。那么具体到......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