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应届师范生签合同以后不可以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提前离职吗?可以,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离职,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的这件事情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对于应届生来讲,如果跟学校没有约定服务期,在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之前就离职的话不算是毁约。或者说签了劳动合同还没有正式入职,随后不打算到学校工作的话,也不算违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等。企业拿到土地后是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价格备 注2、车辆金额:3......


·最新无锡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走私毒品的行为分为了输入毒品和输出毒品,并且要求是出入国境线,否则的话就只能是运输毒品。由于各地走私毒品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各地......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


·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哪些
      有的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还会同时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赔偿。而此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离婚赔偿的。还必须要对方的行......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关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第一,根据我国《继承法》中规定,被继承......


·玩忽职守罪是否有共同犯罪?
      玩忽职守罪是否有共同犯罪?一、玩忽职守罪是否有共同犯罪?玩忽职守罪一般没有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玩忽职守罪一般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典型的......


·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处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违纪,符合《......


·土地使用权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吗?
      土地使用权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吗?土地使用权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


·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怎么写?
      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怎么写?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写清楚被监护人的基本的信息,还有就是放弃监护的原因基本上就可以了。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