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私人挂靠公司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私人挂靠公司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私人挂靠公司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发放工资,晚一天也是属于拖欠。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判决之后,用人单位还是拒不支付的情况下,那么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用人单位的账户财产,并且用人单位还会被人民法院列为黑名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


·可能有一部分公民对于醉驾这种行为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幻象,自己虽
      可能有一部分公民对于醉驾这种行为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幻象,自己虽然醉驾,但是也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交通事故,那么交警部门发现以后,可能也不会对自己......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一、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1、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在经营中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所以企业的竞争会有一定的变数,而资金缺乏是企业经营困难的重点,而资金的注入会涉及公司股东的变更,公司变更股......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都是由女方提出的,这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的问题。双方最好能够协商......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