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遗嘱公证房地产登记在哪里进行?

遗嘱公证房地产登记在哪里进行?遗嘱公证中房地产登记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涉及到具体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应当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为主,在遗嘱时应当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处理。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遗嘱人有权对自己的房地产进行遗嘱分割处理,并且相关情况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处理,对于遗嘱的条款本身就是合法的情况下,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 具体情况可以基于遗嘱人的意愿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租房不退押金是否可以报警
      租房不退押金是否可以报警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如果......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一、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主要是: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当中,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将会被限制,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由于长时间进行刺眼的工作导致自己眼睛受损,视线模糊无法正常行走以及生活,像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导致的伤残呢?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不是最正确的答案......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经济小额民事诉讼不需要二审吗?
      经济小额民事诉讼不需要二审吗?小额民事诉讼是否需要二审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与孩子之间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所以即使夫妻离婚之后,您一般都会努力的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协商决定,当......


·起诉离婚公告送达后开庭时间是多久?
      夫妻因为感情不和或是其他原因都会选择离婚,而离婚的方式也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其公告期间一般为二个月,而且如果是需要送达起诉......


·注册资本的验资要求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验资要求是什么公司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