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夫妻共同生活”,在概念外延上大于“家庭日常生活”,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或者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都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围。“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况则更为复杂,较常见的有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等情形。审判实践中,判断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  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考虑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负债期间购置大宗资产等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工商业或共同投资;
  (3)举债用于举债人单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但配偶一方分享经营收益的。  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考虑认定为个人债务:
  (1)婚姻持续短暂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大宗开支,负债用于家庭共用共益的可能性较低的;
  (2)债务发生于夫妻分居、离婚诉讼等婚姻关系不安宁期间,配偶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的; (3)债务用途存在指向举债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度可能性;
  (4)债务用途与举债人无直接关联,而是举债人单方自愿负担且用途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如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担保、债务加入等;
  (5)债务用途无益于家庭甚至有损于家庭安宁生活的,如用于婚外同居生活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离婚财产需要法院判吗?
      一、离婚财产需要法院判吗?需要法律的判决。(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


·企业债务催收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债务催收的方法有哪些一、通知付款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电话催付只是催款手段的一种,其......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1.承包地是否还是自己的?会被收回吗?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期间,所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承包到户的土地是......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
      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配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


·没有借条只知道名字外地人怎么要钱?
      没有借条只知道名字外地人怎么要钱?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其它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讨要欠款如果没有欠条的话,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


·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可随时辞职吗?
      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可随时辞职吗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自己的操作需要符合程序上的要求,不......


·一、交通事故赔偿明清单格式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明清单格式的内容有哪些?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无财产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财产离婚协议怎么写甲方(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什么犯罪都不例外,但是这一......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断缴社保几个月然后因为买房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断缴社保几个月然后因为买房落户等原因无法享受办理待遇时又需要补缴社保。每个地方社保政策不一样,所以社保办理补缴时所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