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二、职业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三)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四)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三、申请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职业病构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在要约问题上,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说要约的签订,要约特点、要约内容等。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是,要约到底是什么呢?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在......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3、一眼矫正视力≤......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导致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主要是任意一个当事人起诉,或者是发生了诸如地震等的不可抗力等的因素,此时虽然对方不履行......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不一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谈话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谈话地点:事  由:被谈话人:       谈话人......


·刑法自诉案件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自诉案件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


·用人单位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算的呢?
      用人单位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算的呢?“代通知金”与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一致的.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目前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在了解移送管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之前,其实还是很有必要先搞清楚究竟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毕竟这涉及到案件......


·并购基金协议书的六大盈利模式具体是什么?
      并购基金协议书的六大盈利模式具体是什么?现如今很多人都热衷于投资,购买基金就是他们投资的一种,但是基金也分为很多种,只有充分了解基金才能更好......


·刑事诉讼法讯问的原则包括哪些?
      讯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讯问过程当中,有利于查清案情。但是实际上,讯问室,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并不能够滥用,那么......


·醉驾拘役算不算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
      醉驾拘役算不算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