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抽象的危险犯包括了哪些罪名
一、刑法抽象的危险犯包括了哪些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但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需要在司法上具体认定的,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
第四种观点二者只是程度上存在差异,有人认为两种危险的差异在于对事实的抽象化程度存在差异,即具体的危险犯要求在具体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抽象的危险犯要求在更广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
第五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紧迫的、高度的危险,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比较缓和的、低度的危险。
小编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指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是指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理由阐述如下:
新刑法第114条、《刑法》修正案(三)对危险行为对象规定如下: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爆炸、投毒、决水等行为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油田、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森林、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等;另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等行为也不一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住宅与其他公私财物。但是不管哪一类对象,事实上都需要司法上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有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显然不能认为凡是以放火等方法破坏住宅或其他公私财产的,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否则,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就无法区分了。
将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理解为“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符合刑法规定。例如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该罪。因此认定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时,对作为判断基础的事实进行抽象程度高。而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放火罪是具体的危险犯,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能成立放火罪。由此可见,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据此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抽象危险犯很少,所规定的危险犯大部分属于具体的危险犯。例如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决水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都属于具体的危险犯。
此外,也不能认为,只有当法条表述上有“危险”二字时才是具体的危险犯;法条表述为“危害公共安全”时就是抽象的危险犯。事实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表述,也是具体的危险犯的法律标志。
抽象危险犯的重点在于“法益受侵害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即使完成了构成要件所描绘出来的特定行为方式,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而言,其侵害的发生仍不确定且不明显。而这样的“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之所以会引起刑法的重视,是因为该行为对法益侵害具有独特的危险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
·出版社编书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出版社编书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一、出版社编书合同范本如何书写?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
一、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不会同意,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
法院的判决肯定需要当事人在场,那么,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对于此类情形,被告缺席法院审判已经违背了法庭的相关秩序,主审法官可以依据有阿虎法......
·电瓶车闯红灯被车撞了怎么认责
电瓶车车主闯红灯被机动车驾驶人撞了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形,但出于保护弱者的权益,机动车驾驶人......
·2023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
·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
·多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会涉及到很多内容,就包括哪些人可以提出认定申请,此时规定的认定时间是多久,而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有需要准备怎样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生活中,当我们要去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时,是要承担一些举证责任的。首先我们要上报自己身负债务的证明,而且我们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务......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若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需要按照规定先学车,然后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实际取得。在具体学习科目二也就是场地的时候,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