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23.nj64.com 夏骏艺律师
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二、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上述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材料,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可能已经构成犯罪,需要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决定立案侦查。比如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等侦查工作。如果认为没有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案件,不当作犯罪案件处理的,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要求再进行一次审查,有关的司法机关应当再认真地审查一遍。另外,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比如,是否属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并且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可见,对于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是不能随便不予立案的,即使不予立案,也应当说明原因。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而,在遇到不法的事情的时候,大家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能不能管辖能不能立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是因为派出所没有管辖的权利,如果因为派出所没有立案的话可以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More>>
·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著作权登记能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提供有效保障,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那么,申请著作权......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给人体造成的损害情况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而在不同的伤害情况下对应着不一样的鉴定标准,并且在故......
·诽谤单位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诽谤单位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是怎样的?1、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当事人在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就包括条件、原则、材料以及程序等等。现实中,申请商......
·缴纳税金
缴纳税金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吗?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是需要抚养孩子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现在在大城市里,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分居,可一方又不要求离婚,就存在着要怎么证明夫妻分居?那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呢?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呢?收......
·当事人申请刑事回避事由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刑事回避事由有哪些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
·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怎么判刑?
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怎么判刑?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