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婚姻诈骗的报案材料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诈骗的报案材料是怎么规定的?婚姻诈骗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但最好能提供嫌疑人实施诈骗的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诈骗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如果受害人被他人诈骗,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证据是由公安机关收集的,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因为报案人没有提供相关的犯罪证据而不立案,也就是说,报案人可以在没有任何材料的情况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根据驾驶人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多少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其中前者为违法行为、主要追究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处以......


·俗话说
      俗话说,婚姻有三年之痛和七年之痒,熬过了七年之痒,可能就是一辈子,但是也有人熬不过,结婚八年了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没有越来越好,而是渐渐变淡......


·暴力要账判刑多久
      合法债务受法律保护,但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的,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渠道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如果债权人以此为由,私闯他人民宅或者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违......


·关于诈骗满多少金额立案?
      关于诈骗满多少金额立案?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必须要存在的;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被判缓刑后怎么做?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各项法制法规的出台都建立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性,或是嫌疑人的悔改态度,有......


·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香港居民的人权意识和自由意识非常明显,同时,法律意识也极为浓厚,和大陆居民的日常生活一样,香港居民依然会存在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问题,依然会......


·受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通知书后怎么办?
      一、受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通知书后怎么办?受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通知书后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


·总分公司之间合同交印花税吗?
      总分公司之间合同交印花税吗?需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


·所有权转移对标的物的孳息归属有什么影响
      所有权转移对标的物的孳息归属有什么影响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标的物孳息归属的影响1、合同当事人对所有权无特殊约定的,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