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

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
  
  一、物管侵权责任如何来进行承担?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二、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包括哪些?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在当代的社会,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就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毕竟侵权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可以对对方提出一定的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如何确定
      夫妻感情破裂后很多人都会选择以离婚收尾这段感情,如果在婚姻内已经有孩子的话,还需要考虑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问题其......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法院对发生纠纷的双方在进入庭审之前,会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经法院调解协调最好达成一致,法院会制作调解书。那么......


·债权人能够提议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
      可以。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及违......


·结婚几年可以不用退彩礼钱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可以不用退彩礼钱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


·合同履行乙方不认可违约金怎么办?
      一、合同履行乙方不认可违约金怎么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约定违约金,如果不认可违约金那么可以不用签订合同,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遵守支付相应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判死刑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判死刑吗《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一、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治安拘留期限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看具体情况,撞了人要赔偿误工费,只是单纯的车辆碰撞是不需要赔偿的;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