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再次提出申诉请求,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可以裁定补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情形的救济1、对一审作出的不准离婚的判决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是对第一审裁判的程序、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的审查。当事人在一审时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不知道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所以也未提供婚姻无效相关的证据。在二审时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该证据属实并合法有效,势必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故该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2、对已生效的不准离婚判决申请再审如果不准离婚的判决已生效后,当事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的规定向法院提供婚姻无效情形的证据并申请再审,法院应当再审,经查婚姻无效情形属实,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改判。同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原审裁判并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3、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依法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说明法院已经认定了婚姻关系的效力。如果法院另行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且作出了婚姻无效的判决,就势必存在两个生效的但内容截然矛盾的裁判,从而导致法院生效裁判的混乱。虽然法院另行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从司法实务上来看,这种做法还是欠妥。一般情形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旦法院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存在,那么法院就会宣告婚姻关系无效。若是当事人日提交的材料确实证明了婚姻关系无效,但是法院却不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原告或者是被告可以投诉相关司法职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是无效的,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1,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司法所,不是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


·与第三者同居多久以上算重婚
      与第三者同居多久以上算重婚?同居时间长短和重婚没有直接关系,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就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社保补缴办理后多久生效?
      社保补缴办理后多久生效?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有什么处罚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有什么处罚公民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其实对驾驶人员的身体健康是有所要求的。要是驾驶人员的身体存在异常的话,此时驾驶机动......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确实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合同起诉状(1)原告:(2)性别:(3)出生年月:(4)身份证号:(5)住所地:(6)......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


·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
      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怎么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各方面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员工之所以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关系的问题产生纠纷,往往就是在双方发生矛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