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工伤?
员工下班途中绕道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因为对方过错导致可以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工伤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现实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然会带来人员的伤亡,如果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且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认定,不属于本人原因导致的,所以可以认定为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发生打架怎样做司法鉴定?
在当代社会,虽然整体上来说人们的行为越来越文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存在因为一些事情打架斗殴的现象的,一般这种情况会进行民事诉讼,在诉讼......
·疫情期间借呗可以延迟还款吗?
疫情期间借呗可以延迟还款吗?借款人属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
·大学生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1、毕业之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有到其他地方落过户,一般都会在两......
·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本就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如果工伤较重导致残疾的,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职工因工受伤获得工伤赔偿......
·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辞职吗
想辞职可以辞职。但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当利益,必须得把手续办理好,否则的话后患无穷。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1、......
·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
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一、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
·法律援助收费多少钱?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收费多少钱?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一、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收费?法律援助律师是不收费的。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2......
·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流程: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步:拿测绘图......
·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班族可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而城镇户口的非职工和未成年人可以办理的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它们的作用相同,都是对参保人的疾病治疗作出保障......
·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