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必须要具备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换取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运输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航空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甲地携带至乙地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通谋的,也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无论是出售、购买行为,还是运输行为,都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出售行为,其故意的内容是明显的,并且还具有通过此行为达到营利之目的。我们知道,货币作为从商品游离出来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不能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出卖或购买。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用低于某种货币的商值出售这一货币的情况,除非所持有的货币是伪造的,在不具备货币面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而出售货币的现象。综合上面所说的,假币就是属于伪造的货币,如果行为人明知违法还进行运榆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触犯了刑事的条款,执法人员在认定其犯罪的事实上就会从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进行侦查,只要符合条件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注册资本和投资资产总额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投资资产总额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和投资资产总额的区别再与一个属于内资一个属于外资,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


·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
      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随之而来就会产生很多的费用,包括伤者的误工费,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承担比例是多少?就要看交强险的限额......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在离婚时,即使是协议离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议离婚要想成功,双方必须......


·夫妻打架女人应该怎么办
      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网络的普及,身边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事件都被网络推到风口浪尖,这些家暴事件中基本上夫妻打架女人都是弱势的一方,如果你作为女性......


·入职不到半年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在正常情况下,其实公司是很少会主动的辞退员工的。因为根据国家的规定,无故辞退员工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的。但是,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在买卖合同当中,只要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对于留置权,读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并不知晓......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怎么写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怎么写尊敬的合议庭各位法官:我受本案被告人于某的委托,接受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指派,出庭为被告人于某被控“违......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交易都必须会存在金钱的往来,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商标所有人会不受任何费用而讲自己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玻璃制品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