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不能更改,除非双方自协商一致。债权人更改就是债权人变更,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名字改了,就是债务承担人变更,需要债权人同意。如果原债权债务关系上有保证的,还会影响保证人所做保证的效力及范围。债权人姓名变更属于债权的转让,债权人的名字变更属于债务的承担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1、借条的格式一定要对,“借条”二字居中,到下面一行文字中间最好不要留空隙,以防任意一方事后添加文字。2、写清楚借款人与出借人,不要写直接写谁借谁,诸如此类的民事案件很多。3、在写金额时不要留太多空隙,大小写书写规范同样不留空隙。4、有利息偿还的可写清楚年利率为多少(建议可以参考银行利率),月利率为多少,日利率为多少,无利息的可直接不写。5、写清楚什么时候换,日期,金额,以及倘若不能届时还款又该如何,6、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有必要可加上见证人三、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2、被放贷人胁迫写下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那么这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3、借条中超过36%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就是说已经高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中,双方达成借款意向,在出借金钱的时候,借款人要写一份借条,里面的名字应当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改名字,如涉及到债权及债务转让,就应当双方协商更改名字,债权人改名字,要重新写借条,并通知借款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罚金100万交不起怎么办
      一、罚金100万交不起怎么办?罚金100万交不起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税务渎职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涉及毒品律师找不找有用吗?
      毒品对我国和世界上的危害比较大,不光使人对其产生依赖性。也对社会的管理和社会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那如果涉及这类案件还用找律师吗,下面我们......


·肇事方逃逸怎么保险赔偿?
      肇事方逃逸怎么保险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1、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表现为:1,依据劳动......


·轻伤有谅解书怎么判刑?
      由于口角的冲突或是经济纠纷等情况,在社会上经常会出现打架事件。对于打架事件来说一般会进行罚款以及拘役处罚。情况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及使用,以下就南宁市国......


·通常来说
      通常来说,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离婚的,如果在女方不同意的前提下,怀孕期间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话,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我国......


·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为了某些原因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自己的一些朋友去殴打他人,殊不知这种情形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很多......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


·遇到赡养协议反悔该怎么办
      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当父母年老之后,我们赡养父母到老,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上的规定。同时,我国法律也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