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的中常见的刑法罪名是什么?
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这种犯罪在我国是需要进行严厉打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法所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的罪名涉及到的并不是非法集资罪而是一些相关的犯罪,那么非法集资犯罪的中常见的刑法罪名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中常见的刑法罪名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发案较少。
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总之,应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1、《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 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解释》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这边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非法集资犯罪在我国刑法上主要有几个表现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除此之外我们还给您介绍了这个罪名的一些具体规定,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建议咨询律师。
总结: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这种犯罪在我国是需要进行严厉打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法所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的罪名涉及到的并不是非法集资罪而是一些相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
·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
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一、离婚放弃抚养费是否可以可以放弃抚养费,只要是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对抚养费做出处分,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但是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债务公证有用,公证在我们国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婚内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承担人的,对外无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
·征地补偿方式在我国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方式在我国是怎样的?这样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需要用自己的土地,那么就会进行征收,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国家会对于使用土地的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当然很多......
非法集资犯罪的中常见的刑法罪名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