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
  
  当事人在违反一般法律法规的时候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的,但是我们作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的时候也要明白到底行政处罚的程序合不合法,行政处罚书到底是不是正确的,以下是关于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希望可以供您参考。
  
  1、《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第一款 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第十条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第二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关于物价局的行政处罚书格式大概就是这样,您可以对比来看,不管是物价局还是其他行政单位都是要根据相关的格式来填写的,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总结: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当事人在违反一般法律法规的时候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的,但是我们作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的时候也要明白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


·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该怎样?
      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该怎样??1、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娶个洋媳妇儿,嫁个外国小伙儿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了,那么怎样寻找这种优秀的资源呢?是否也有婚恋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找一个理想的外籍配偶呢?接下来的我们......


·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离婚赔偿。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吗?而又该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我们将在下文......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一、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电子数据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而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所以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证据的一种。二、相关法律规定......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