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规定,或者说与之要承担的什么后果。并且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用期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始,经历岗前培训、岗位熟悉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
  
  一、概念上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四、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五、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签订了几年指的是合同期,试用期一般包括在合同期内,一般3年以下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是不确定的,如果在职合同就一直有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连续两年与劳动者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前提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通过对上文内容的阅读,相信你已经对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这一问题有了比较具体的了解了吧。其实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里面,之所以对这两个期限进行区分主要是为了一些突发的离职状况,能够进行合理的解决。
  
  
总结: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允许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要求对方存在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法定的过错行为才可以。而此后就涉及到赔偿标准的问题。那您知道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吗?我们整......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可以说是我们中国人结婚前不可缺少的东西,甚至有的地方的彩礼高的让人瞠目结舌。那么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两个人真的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彩礼到底该不该分配呢?下面就让我......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看一下对方是不是已经使用了跟自己文字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商标,商标使用成为商标侵权判定中重要因素。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商标的使用有两个方面......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是什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是什么?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风气,净化市场环境,我国出台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今天,雄......


·在我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