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存在不少的交通肇事逃逸或者面对巨额赔偿时,肇事者的无力支付,但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我国设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 现在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解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赔偿基金?
  
  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赔偿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赔偿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赔偿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一)垫付抢救费用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①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②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担负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
  
  1、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提交:①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②本人身份证明。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垫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赔偿基金垫付后可以追偿吗?
  
  根据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文上述第二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的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以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六、垫付抢救费用发生争议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就垫付抢救费用问题发生争议,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难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不能放弃治疗,受害者及其家属要及时提交资料,申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而且这部分交通事故赔偿基金也会直接由交通事故赔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协作解决。
  
  
  
总结: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存在不少的交通肇事逃逸或者面对巨额赔偿时,肇事者的无力支付,但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二次吸毒必须两年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毒品的危害性很大,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许多人选择吸毒,并且上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戒毒是您都希望看到的,很多人会有这样的困惑,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诉讼和纠纷,当我们以己之力,以平常的规则无法解决时,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诉讼,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或我们家人朋友的合法权益,请一位合格的、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我们处理相关......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意味着该股东要退出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每一个股东的离开都会引起公司的动荡,尤其是有限公司。其本身所具有的人和性要求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度。而转让......


·盗窃罪金额多大算数额较大
      一、盗窃罪金额多大算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罪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