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中的过错方承诺赔偿但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吗?

  男女双方在恋爱结婚前虽然关系较为亲密,但严格来讲还是属于相对独立的个体,在结婚共同生活以后,双方关系变得更为紧密,但同时两人都能够更加直接、全面的了解对方真实的一面,不论优点还是缺点都会暴露无遗,有些夫妻就会因为不能容忍对方的家暴、花心、虐待家人等行为选择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夫妻中的过错方承诺赔偿但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吗?
  一、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审理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上所述,关于夫妻中的过错方承诺赔偿但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吗,这就涉及到损害赔偿的标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赔偿判断标准包括过错方的错误严重程度、犯错行为的具体情况、错误造成的后果大小、过错方是否借机谋利、过错方的经济收入水平、夫妻居住地生活消费水平等,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的金额不会很大,如果过错方在离婚时将财产全部给了孩子且孩子随无过错方生活,则不会再判决其另行补偿。
  
  
  
总结:男女双方在恋爱结婚前虽然关系较为亲密,但严格来讲还是属于相对独立的个体,在结婚共同生活以后,双方关系变得更为紧密,但同时两人都能够更加直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在面对一些问题时,就容易受到侵害。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还不够强壮,在一些工作环......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该怎么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争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此时一般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展开的争夺,要想获得抚养权的话,则就要实际的进行取证,证明自己的抚养对孩子健康承担更有利。那现......


·工伤鉴定10级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除了家庭生活,其他主要时间都集中在工作上,所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都是很常见的情况,亦称之为工伤。现在您的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大部分人在遇到工伤......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犯罪处发方式有有期徒刑和缓刑等。可是,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对有期徒刑和缓刑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有哪些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夫妻中的过错方承诺赔偿但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