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郑州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据了解,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二、郑州安置房主要有哪几种?
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三、买卖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 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规定,安置房必须要房东持有五年以上,在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办好房产证后,才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也就是说,郑州市民要想买安置房,得看看房子是否具备房产证,没有的话则不用考虑。买好房子后,要及时的和原房东商量,去办好过户手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盗刷100元可以直接行政拘留处罚即可,具体的判罚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
·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 如何交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1、辞职后,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不可自行缴纳。2、辞职后,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3、若您......
·伤害案能否主张残疾赔偿金?
伤害案能否主张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主张残疾赔偿金。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残疾赔偿金。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怎样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怎样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不需要的,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
·担保法买卖不破租赁是怎样规定的
担保法买卖不破租赁是怎样规定的《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