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三、法人的成立条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首先非法人组织是区别于法人组织的,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次,对于非法人组织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最后,非法人组织,还需要指定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从事民事活动,如果还有不知道的可以咨询下律师。
  
  
总结: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1、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


·一、车祸出院后误工费多久可以理赔?
      一、车祸出院后误工费多久可以理赔?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相关知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什么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什么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的或者将来的使用,能够给所有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价值性最本质的体现是,所有人因掌握商业秘密而保持竞争优势。应当特别指出的......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一、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廊坊土地是......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包含哪些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2)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


民法总则规定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