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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侵害国家信用,不法分子用挖擦、涂划等手段,对有价证券进行更改,甚至直接用技术手段伪造有价证券,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利益,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什么意思呢?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含义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金融活动的工具。因此,有价证券必须以财产权利为内容,并以一定的票面货币价值加以表示。国库券、存单、汇款单、支票、股票、债券等均属于有价证券。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是以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为基础,采用涂改、挖补等方式,改变真实有效证券的日期、面值的行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是仿造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的形状、大小、图案、字样制作的假的有价证券。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伪造国家有价证券;2、变造国家有价证券;3、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处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三个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什么的问题,首先是犯罪分子用伪造或变造的手段,破坏国家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秩序,在意识表示上是主观故意行为,在情节严重程度上以涉案数额进行区分,一般情况的判3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3-10年,特别巨大的判10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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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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