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
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债权债务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会放弃行使自身权利。这个时候就要行使撤销权去消灭之前请求行使的权利,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保障权益,那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损害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利的。
二、相关法律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这种情形如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仍全部履行了合同。1、还如有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起诉讼,另一方以答辩的方式认为合同具有可撤销性,但人民法院向其释明是否提起撤销之诉,又表示不提起,待前一合同之诉案裁判后,又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对于这种放弃撤销权,个人认为即丧失了诉权。其理由是,其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该撤销权已然消灭,当事人也就此丧失了诉的利益,也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2、如前面所举瑕疵合同已进入诉讼,原则上撤销权人应当在此诉讼阶段行使撤销权。如果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提起撤销抗辩,或者仅提出抗辩,在法院释明的情形下又不提起撤销之诉,导致瑕疵法律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其就不能再主张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并产生诉的利益消灭,导致诉权的丧失。一般来说撤销权要在权利人行使权力的一年之内使用,也就是使用年限,若是过了一年后撤销权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要不能触犯法律。
总结: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债权债务人行使自身权利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涉外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样的?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一、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
·抢夺罪条文有哪些,携带凶器抢夺如何认定?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对抢夺罪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你知道法律上有关抢夺罪的条文是怎样规定的吗,如果携带凶器抢夺又该如何认定?我们在下文一一作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申请,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
·已经取保候审的案子能判缓吗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撤销权与抗辩权的区别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