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增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各社会主体创设企业单位,证券公司法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环境,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各公司都必须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经济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行为,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统一负责证券公司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审批,依法履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证券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条 经纪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证券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
  
  (四)代理登记开户。
  
  第五条 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可以从事第四条所列各项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证券的自营买卖;
  
  (二)证券的承销;
  
  (三)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四)受托投资管理;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公司不得从事B股的自营买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五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设立专门从事网上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证券公司或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信息技术公司出资不得低于拟设立的网上证券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网络交易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三)有十名以上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并能确保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规范的业务分开管理制度,确保各类业务在人员、机构、信息和帐户等方面有效隔离;
  
  (二)具备相应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五十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资格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证券公司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
  
  (一)申请前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的;
  
  (二)累计亏损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的;
  
  (三)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或有负债总额达到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经纪类证券公司达到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要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提出申请。
  
  设立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一,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
  
  (二)具备相应类别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人;
  
  (三)符合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
  
  第十四条 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
  
  (二)具备投资银行类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十人;
  
  (三)符合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
  
  第十五条 境内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
  
  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一)撤销或转让分支机构;
  
  (二)变更业务范围;
  
  (三)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证券营业部异地迁址;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以及解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变更公司名称
  
  (二)变更总公司、分公司的住所;
  
  (三)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同城迁址;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证券公司破产的,证券公司必须在得知该事实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我们可以看出,制定该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公司的监督,只要是在我国范围内设立的证券公司,都需要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就有可能会触犯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企业单位还有被撤销法人资格的威胁。
  
  
总结: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增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各社会主体创设企业单位,证券公司法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类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1、名义股东利用实......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是什么?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正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实施建设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的监督和验收才能完成,在建设工程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验收......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如果构成贪污罪,根据......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


·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怎么办???????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原告所诉主体错误导致被告不适格的话,对于错误行为如何处理。因此造成诉讼主体在程序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