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也就是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到赔偿。那么北京市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呢?怎样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北京市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按照《条例》的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北京市进一步明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影响工伤认定的,应当依法先解决劳动争议,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本市重新梳理了不同情形申请工伤认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附具的相关证明,比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铁路、轮渡、地铁事故造成伤害的,应当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用人单位不承担举证责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自行调查取得的或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本市还放开了工伤职工只能选择两家工伤医疗机构的限制,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可以在全市79家已经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工伤医疗机构治疗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到外省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治疗。
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时,申请工伤认定从而得到赔偿无疑是减轻家庭负担的做法。所以您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提出申请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总结: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也就是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到赔偿。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如果使用假币是否构成犯罪
使用假币是否构成犯罪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罪的“数额较大”指假币总面额达四......
·自诉和公诉案件的区别都有哪些
自诉和公诉案件的区别都有哪些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
·在法律上批捕由什么批准
一,在法律上批捕由什么批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
·法律对农村自留地的权属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农村自留地的权属是怎么规定的?一、自留地之权属的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
·面积补差
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应的房款,一般在3%以内的需要补交房款,超......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可以叫做工伤鉴定,实践中,往往是由工伤职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可以叫做工伤鉴定,实践中,往往是由工伤职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在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据此要求进行赔偿。那么工伤职工个人怎么做工伤鉴定呢?我们为您解答。......
北京市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