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量刑种类?

  

刑法 规定的刑种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拘押于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五、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对判处死缓的犯罪人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注:这是传统的分法,本人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本质上与死刑截然不同的刑种,从实践来看,二者对被告人的意义也截然不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一般会戴镣、铐,是不太可能再犯新罪的。判处死缓的被告人绝大多数会改为无期徒刑<也许是孤陋寡闻,本人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多年从未听说判处死缓两年后被执行死刑的>,也有少部分直接改有期徒刑的。本人认为死缓应归到无期徒刑中更为确切,这里尊重大多数法学人士的分法。 编者按)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六、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2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七、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八、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九、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总结:刑法规定的刑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提出的条件有哪些?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提出的条件有哪些?一、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概念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酒驾一般多久判刑
      酒驾一般多久判刑要看情况,构成犯罪的长的6个月,短的三个月。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很快就会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他项权证还完款何时可以拿出来
      他项权证还完款何时可以拿出来?大概3个工作日左右就可拿到他项权证,当事人还完款的情况下要先到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贷款结清手续: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


·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佛山市高明区在这方面做的努力也很大。一些农民耕种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因此得到了一笔补偿款。大部分人不知道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怎样认定一般立功,重大立功如何认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立功,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只要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


·员工酒驾死亡算不算工伤?
      员工酒驾死亡算不算工伤?员工酒驾死亡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


什么是量刑种类?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