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幸福,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在婚后因为一系列原因需要离婚,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事实上,许多人并不是非常清楚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双方在价值与所有权均有争执的情况下,往往采取竟标的方式进行分割,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得,而以出价的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补偿款。该方法并不使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般在一方应标出价后另一方不愿意继续出价的情况下就结束。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在竟标结束前你出价更高而法院不接受,否则,上诉也很难得到支持。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首先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是在整个离婚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其次,竞价程序在我国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这些规定是您都要进行遵守的。如果您还不太清楚的,可以在当地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
  
  
  
总结: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幸福,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在婚后因为一系列原因需要离婚,这就会涉及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一对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仅要约定财产的问题还要约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的。法院会根据父母的情况以及当地的发展水......


·离婚财产转移认定时间有多久离婚时
      离婚财产转移认定时间有多久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职业中毒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职业中毒属于工伤的一种,也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可是因为它的特殊性,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工伤鉴定流程。那么,职业中毒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


·生产销售劣药罪300万怎么判刑?
      犯本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商品房交易中的双倍赔偿是可以合法展开的。具体情形包括:1、商品房使用功能缺陷(1)商品房的使用面积明显改变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2)开发商改变建筑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效吗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