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 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故意压低价款,从中索取回扣;一些承包商、中间商也大捞好处,肆意增加工程非生产性成本;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压缩工期,降低造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索贿受贿,贪图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
(二)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但是,并不是任何违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引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本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 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 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 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 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 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 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以上就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工程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事故责任的最终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工程事故领域相关律师。
总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一、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寄养与收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而言,只需子女的父母与负责寄养的亲友协商......
·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想要结婚,成为正式夫妻的,则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会对男女进行条件要求了,那么实践中,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汝州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汝州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
·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中的亮点有哪些?
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中的亮点有哪些?近年来,我国外卖行业发展是十分迅速,外卖平台和从业人数呈现几何级增长。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甚至发生过有些外卖人员入室盗窃的......
·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后,只有一个子女的话,很显然其中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子女的,但此时也不能说就可以直接免除了抚养义务,按照规定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具体来说离婚后要......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