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在当今社会上,存在的无非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形式,因而会存在各式各样的劳动关系,而通常由于劳动者们法律常识的缺少,经常会引起很多的劳动纠纷。今天,的我们就什么是劳动关系以及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向广大劳动者们进行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关系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的调整范围,由社会法进行有倾向保护弱势的调整。 个体工商户雇请帮工,则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招用劳动者(公务员除外),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按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须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二、判断劳务关系的标准
  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三、判断劳务关系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综上所述,为减少判断劳动关系的麻烦,当劳动者已预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或者已经产生正当的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就需要及时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当然,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也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切不可小心大意。
  
  
  
总结:在当今社会上,存在的无非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形式,因而会存在各式各样的劳动关系,而通常由于劳动者们法律常识的缺少,经常会引起很多的劳动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离婚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


·债的主体有谁,哪些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
      当说到债的主体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清楚,但是当说到债的当事人的时候很多人便会恍然大悟,其实这个债的主体就是债的当事人了,当然也有不少的人对于债的当事人这个概念也并不是很多了解,那么对于......


·驶时一旦发生事故
      驶时一旦发生事故,事故不严重的话可以私了,一般来说私了的还是较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多数人还是选择报警处理,报警后交警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


·人当场死亡后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人当场死亡后肇事逃逸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有区别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就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业务的需求决定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招聘长久为企业服务的员工,所以为了让员工有归属感就要培养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新员工入......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
      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个人或单位要采矿,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总有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采矿,如果非法采矿使用了破坏性的手段,则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那破......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