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存在以卖淫为生的现象,此种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气,且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会发现有些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性病卖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组织卖淫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从事卖淫的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触犯被罪的,会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处罚,最低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死刑,并且会被没收全部的个人财产,这与个人实施卖淫活动的处罚相差是较大的。
  
  
  
总结:在生活中存在以卖淫为生的现象,此种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气,且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会发现有些组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注:劳动者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这也是劳动者们最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为您分别介绍一下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
      一、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但是受害人一方,如果觉得有请律师来捍卫......


·酒驾加肇事逃逸判多久?
      酒驾加肇事逃逸判多久?酒驾加肇事逃逸判多久?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赔偿受害人损失即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死者是因为肇事者逃逸而得不到及时......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


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