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的程序是非常简单的,但是离婚涉及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必须依据程序办事,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离婚协议书、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本人身份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颁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
  
  3、答辩。
  
  4、法院审理。
  
  5、判决。
  
  夫妻两人离婚对家庭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因为夫妻离婚意味着家庭的破碎,而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而且很多夫妻因离婚变成仇人的。
  
  
总结:离婚的程序是非常简单的,但是离婚涉及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必须依据程序办事,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并没有真实的使用土地,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出于融资的需求,其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质押,将其抵押给银行,换来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任何纠纷发生后都有多种解决方式,交通事故纠纷也不例外,其中有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不过实践解决交通事故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予以调解,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呢?......


·逮捕羁押期限是多久 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属于强度最大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一般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那么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其中就包括了需要符合逮捕的条件才行。而一旦被采取了逮捕措施的,此时自然会被羁......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


·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
      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一、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争议主体的多样性2、争议客体的特定性3、争议大多表现为情况复杂......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