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一方还贷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对于那些暂时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形,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进行购房。我们知道,无论是因为何种缘由进行贷款,都是需要还款的,若最新婚姻法一方还贷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进行分割呢,也即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 婚后一方还贷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后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依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约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则属于个人财产,若书属于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购买者与还贷方不一样的情形,需要保留购房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咋离婚时若就房产分割问题有争议的,这些都是强有力的证据。
总结: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对于那些暂时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形,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进行购房。我们知道,无论是因为何种缘由进行贷款,都是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不是,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车险理赔程序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在开车出了险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够了解这些流程,您在索赔的时候就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保险赔偿。千万别等开车出了事,您才去了解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保......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理论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军人起诉离婚要找哪个法院?
军人起诉离婚要找哪个法院??军人起诉离婚要找哪个法院?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民法典》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
最新婚姻法一方还贷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