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一、上班时间流产的工伤认定条件
  ?若流产原因是由于工作过于劳累而导致的,这应当构成工伤。此时构成工伤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要看当时腹部有没有受撞击;(二)要看工作环境是否有害物质超标;(三)企业有没有让其从事孕期妇女不宜从事的工作;(四)应当有医学报告证明从事工作和流产之间的因果关系。二、劳动法关于女性工伤认定的规定我国《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企业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按照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如果孕妇确确实实是因为上班受到伤害了,那么,在工伤认定的问题上,劳动仲裁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只要发生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引起的流产,都要作为工伤处理,这也是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因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怀孕女工流产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综上所述,各位女性劳动者应该对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有所了解。然而,我们还是要提醒您,即使,女性流产被认定为工伤,但法律并未对女性流产的工伤等级作出规定,如何评定流产的工伤等级程度仍存在一定争议。?
  
  
  
总结: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一、上班时间流产的工伤认定条件?若流产原因是由于工作过于劳累而导致的,这应当构成工伤。此时构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劳动者有权主张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运功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要在......


·一、拆迁所有人已故按遗嘱补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拆迁所有人已故按遗嘱补偿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公司被收购有补偿吗
      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原公司要裁员,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是什么?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


·医疗事故鉴定步骤都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步骤都有哪些?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