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实践中,区分信用卡诈骗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个立案标准也可以说成是入刑标准,一般在具有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情况下,需要同时满足了入刑标准之后,才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究竟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二)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其中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只有在同时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结合犯罪的数额或者情节进行处罚。
总结:实践中,区分信用卡诈骗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个立案标准也可以说成是入刑标准,一般在具有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吗?
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吗?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回购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注销也是一种员工......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一、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新《婚姻法》、明年初会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骗婚无效,两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1、《婚姻法》(2020年12月31......
·法律规定那种行为按重婚处
那种行为按重婚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
·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的条件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本身存在的问题导致后履行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
法律中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求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换言之,如果此时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则这个时候即使有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其实也不会认定构成此罪。而在被认定构成犯......
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